浙江:新录用公务员未参加培训不得任职定级

  • 日期:2007-01-27 04:16

新华网杭州1月24日专电浙江省人事厅决定加大对公务员队伍的培训,全省公务员初任培训参训率应达到100%,培训时间不少于10天。

浙江省人事厅近日发布实施的《浙江省公务员培训“十一五”规划》规定,对新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必须在试用期内接受培训并举行宣誓仪式,做到先培训后上岗,使新录用人员尽快转换角色,适应机关工作要求。新录用公务员未参加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不得任职定级。

此外,凡晋升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应在任职前或任职后一年内完成规定的脱产培训任务。各级行政学院(校)要突出办学特色,重点抓好任职培训。省行政学院五年计划培训1200名处级公务员。


(本文转载于网络,如侵权请告知删除)

选择城市

切换城市分站,让我们为您提供更准确的信息


当前选择城市:

客服微信

微信扫一扫,加客服为好友

第一时间处理您所遇到的问题

联系客服
服务号
官方微信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