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不为职工缴社保要遭强制征缴

  • 日期:2013-08-01 02:36
      企业不依法给职工缴纳社保费,今后将会受到法律惩罚!7月1日起即将正式实施《社会保险法》称,万州区人力社保局针对部分企业不为职工缴纳社保费的现象,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意味着,用人单位不管是私企、国企,都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及时为职工缴纳社保费,以法的刚性保障职工权益。  

  “这部法律的全面实施,将社保制度政策上升为法律规范,以法律形式保障百姓的社保权益。”万州区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说,社会一直非常关注一些单位和个人欠缴社会保险费的问题,在过去20多年的社会保险制度实施过程中,一些企业是因为经营困难、濒临破产等客观原因,没有能力缴纳,也有一些是因为社会保险意识淡漠,有意规避或者逃避缴纳社会保险费。  

  今后,若企业不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保费,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请划拨。同时,未提供担保的,还可申请人民法院采取扣押、查封、拍卖措施,抵缴社会保险费。可以说,《社会保险法》强化了用人单位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义务,并规定了对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可以采取的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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