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区单位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政策宣传资料
一、用人单位社保补贴
(一)政策主要内容:
1、补贴对象:招用登记失业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包括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我市户籍登记失业“4050”人员、低保家庭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以及招用2018年11月及以后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
2、补贴标准:按单位实际为招用人员缴纳的职工养老保险费、职工医疗保险费(含大额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给予补贴。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仍由本人负担。
3、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特别说明:因此补贴单位申报享受期限与其本人灵活就业申报享受期限合并计算,因此请各申报单位在申报此补贴前应让其本人知晓相关申报事宜)。
4、申请时间:每年3月或9月向区就业和人才中心申请上一年度补贴。
(二)申报所需资料:重庆市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申请表、人员花名册和社会保险(四险)明细表(盖章)。
二、用人单位岗位补贴
(一)政策主要内容:
1、补贴对象:招用我市户籍登记失业的低保家庭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去产能企业职工中的“4050”人员和残疾人员、残疾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连续缴纳1年以上且仍在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各类企业。
2、补贴标准:按照6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岗位补贴。同一企业招用同一人员只享受一次补贴,不重复享受。
3、申报前提:企业为招用人员办理就业登记,且连续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费后即可申报。
(二)申报所需资料:重庆市岗位补贴申请表和人员花名册。
三、申报注意事项
1、除建卡贫困户外,其余人员应在单位招用前到当地社保所进行失业登记。
2、单位招用后,应到就业地社保所进行就业登记。
四、申报地点
申报地点:
社保补贴:万州区就业和人才中心 402室,联系人:刘老师 023-58233401
岗位补贴:万州区就业和人才中心 404室,联系人:牟老师 023-58255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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